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判研讨 > 调研成果
树党员先锋模范形象 做为民、公正法官
分享到:
作者:王海燕  发布时间:2017-11-17 10:46:50 打印 字号: | |

        党的五代领导核心对于党员的标准都有着不同的理论创新和标准,毛泽东同志为党员标准划定了五个标准,他认为一名共产党员“应做到最有远见,最富于牺牲精神 ,最坚定,而又最虚心体会情况,依靠群众的多,得到群众的拥护”。邓小平曾说过当一名共产党员,确实要下决心“吃苦在先,享受在后”,全体党员包括新党员、老党员在内,都要下决心忠诚与老实这就叫共产党员。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对党员提出本质要求:“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这就是党的历届领导人对于党员的评判标准,同时也在中国共产党队伍内树立了一批象焦裕禄、廖俊波,雷锋同志一样的好党员,为我们树立了党员先锋模范形象。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我们每一个党员,都是因为对共产主义事业的崇高信仰,才加入到党的组织中来的,要做到心中有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以民为本。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要为党的事业奋斗,就要把牢政治方向,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时刻不忘自己对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要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这 70字誓词是法官新入职后的誓言。

        习近平曾在中央法会议上强调“政法机关要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公生明,廉生威”,公平正义是司法机关的生命线,是维持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 防线,每名法官都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用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做到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才算一名合格的法官。 在司法改革的大前提下,立案审查制改为了立案登记制,解决当事人因诉讼资料不全等种种原因无法立案的问题。也就是说司法体制机制在朝着为民方向不断的改变,但共产党员和法官为民的宗旨是永远不变的,在这一时期思想教育特别是法官的思想教育永远在进行时,在全党开展“学党章党规 学系列讲话做合党员”主题学习教育活动之际,我院法官也参与到“两学一做”主题学习教育中,再一次掀起了争当“为民、公正”的法官浪潮。我们要全面贯彻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党章》和各项条例。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 我院有45名法官,其中有38名党员,占法官队伍的85%,这些党员在法官队伍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也影响着非党员法官的审判工作,我们的法官是国家的审判机关的代表者,是人民的法官,完成着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因此作为肩负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职责的法官每一天都要面对诉争议矛盾双方,承载着当事人对公正化解纠纷的希冀,在行使手中职权时已不再是简单的法官个体而是公平正义的化身。就要求我们具有坚定的政治理念、过硬的业务素质、高尚的职业道德修养及健康的身体素质。要有坚定的政治理念,没有很好的政治素质是做不好法官的,是做不好审判工作的。一定要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人民、忠诚于宪法和法律。

        要加强业务学习,具备过硬的业务素质、专业的法律知识,娴熟的审判技能。 近年来,我院在为民司法上下了大力气,出台了各项举措,我们的法官就是这些为民服务的执行者,根据一年的案件收案量,对本年度案件进行评估分析,找出案件类型规律,并制定相关案件措施,并将优秀案例推广进行交流学习。推出了多项为民措施:一是将立案审查制改为了立案登记制,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将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的问题,保障当事人诉权。二、在处理民事案件时为农民工开通绿色通道。三是采取两项措施,推进立案诉讼改革,建立和完善“快立、快审、快结”审案机制,积极推行小额速裁,加强司法的能动性,将审判法庭搬到社区村落、田间地头;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就地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打官司”平台,针对在外务工及上班当事人,开设了“假日法庭”“午间法庭”及“夜间法庭”,四是重点解决好老、幼、孤、残等弱势群体当事人及贫困当事人“打官司”难的问题,做好对此类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工作。五是我院审判人员坚持调判结合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注重民商事调解工作和诉讼调解手段的运用,在调解中找矛盾点耐心的为当事人做工作。 我们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着力解决当事人的难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让司法更贴近群众。也要求我们热爱老百姓,对弱势群体要有同情心。

        肖扬同志在大法官会议上讲到“法律只有掌握富有正义感的法官手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才能清晰可见,公平正义才能人人共享。”而我们的法官也在默默的践行着。带着对人民深厚的感情,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处理好每一个案件,公正公平的处理好每一个案件,做到刚正不阿,公正文明司法。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职业素质,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利益观、地位观,做到常思为政之德、常怀忧民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坚持自警、自励、自省。在执法活动中刚正不阿,不受利诱,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各方当事人,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证据关,不偏听偏信,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做到司法裁判“公正如水”、司法作风“清廉似水”,在案件的裁判结果上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对每一件案件的办理做到无愧于组织、无愧于群众、无愧于心,切实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总的说来,我们要时刻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群众的贴心人,托起公正的天平,紧握正义的宝剑,做一名为民、公正的法官。

责任编辑:宋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