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大通法院召开2017年度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大通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元良同志,县人大副主任童子文同志、县政协副主席张启彪同志应邀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大通法院副院长王吉祥同志主持。
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光晨同志对2017年度大通法院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2017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464件(含旧存322件),审(执)结5214件,结案95.42%,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04%。与上年同比收案增加304件,上升5.89%,结案增加376件,上升7.77%。在审结的4001件案件中,判决939件,占审结数23.46%,调解1679件、撤诉1158件,调撤率70.90%,其他方式(保全、移送、司法确认等)结案225件,占5.62%。员额法官(39人),人均办案140件,其中院、庭长办案2460件,占案件数的47.18%。在总结工作的同时,并对2018年的工作进行了重点安排部署。
其次,副院长徐卫国同志宣读了优秀集体、优秀法官、优秀司法辅助人员的表彰决定,与会县领导和院领导向受到表彰的五个优秀集体、十五名先进个人颁发了奖状。在热烈的颁奖仪式后,大通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元良同志做了重要讲话,对大通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说,县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树立“四个意识”,忠实践行“两个绝对”。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着力推进“四个转变”。按照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忠诚履职、始终坚持从严治院、从严管理队伍,实现司法公正高效。在全县综治、维稳等工作方面为落实建设平安大通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最后,张元良同志对我院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法院工作,树牢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要强化服务保障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努力提升审判质效。三是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实现各项改革“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四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反腐败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狠抓法院队伍建设,确保廉洁司法,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人民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