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过后,衙门庄法庭受理一起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此案涉及农民工七名,同是受被告郑某某雇佣到其承揽的海南州共和县汽车转运站外墙保温工程务工,停工后经结算被告给付了原告等人一部分工资,剩余工资向原告等人出具欠条一份。后被告郑某某一直以发包方未给付工程款为由拖欠给付工资,致使纠纷发生。
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原告等人系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来往法庭不便,且原告等人年后急需用钱,衙门庄法庭各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经过各法官尽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约定被告郑某某于2018年5月12日前给付清原告等人劳务工资,本系列案得以顺利审结。
劳务合同纠纷案需要各法官尽心的调解,来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衙门庄法庭调解率达45%,各法官也愈发重视调解工作的进行。农民工劳务工资的拖欠已成为每年民事案件中数量较多的案件,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是各法官的工作职责,也是作为法律人应当承担起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