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衙门庄法庭调解处理的三件婚姻家庭纠纷均被当庭履行完毕,执行标的达十三万五千余元,同时执结价值达五万余元的物品,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为做好决胜“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确保从源头上减轻执行压力,提高调解案件的法律和社会效果,使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得到履行,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有执行内容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降低诉讼成本,大通县人民法院衙门庄人民法庭的干警在确保不违背审执分离的程序性规定的前提下,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审执并重的原则,审理案件的同时注重案件审结后的执行情况,特别是对能够调解且有执行内容的案件的当事人作深入细致的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