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通县法院塔尔湾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家庭矛盾激化的赡养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了老人的权利,化解了家庭矛盾纠纷。
2018年4月,原告马某某将三个子女诉至塔尔湾法庭,要求孩子支付赡养费。原告年过七旬,体弱多病,无固定收入,原告一直与小儿子马某甲住在一起,但马某甲对老人缺乏关心照顾,继而引发家庭矛盾。
承办法官接到案子后,就老人的诉求与三被告进行多次沟通,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讲解老人的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老人的两个儿子均表示由对方或者女儿赡养老人较为适宜,因为老人他们各自的家庭矛盾比较大,都不愿与老人共同居住。
看着白发苍苍的老人,承办法官主动放弃午休时间,将老人的两个儿子、儿媳及女儿女婿组织到一起商讨如何解决赡养问题。一开始三被告都不愿赡养,但经过承办法官细致耐心的调解,通过讲法律、摆事实、讲道理,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做工作,最终达成了赡养协议,由女儿女婿照顾老人的起居生活,两个儿子给付赡养费,定期探望年迈的父亲。
案件在办案法官的精心调解下圆满结案,三被告积极履行赡养义务,既维护了家庭和谐,又使老人的晚年生活得到保障,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