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6日上午,大通法院立案庭窗口集结了多名农民工,他们到法院起诉青海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务工资一事,想拿回原本属于他们自己的血汗钱。大通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考虑到这是一起涉民生案件,便立即启动“农民工绿色通道”办案程序。在充分了解听取案情的基础上,采用“诉前调解”方式,调解解决了6件劳务合同纠纷。
2017年7月甘某某、权某某等六人受雇于被告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到其所承揽的黄南州泽库县辖区的卫生院建设工地干活,六名原告的工种为技工,双方约定六名原告的日平均工资为280元,同时双方还对工作任务、工资发放形式等均作出了明确约定。甘某某等六人依约定完成工程后,经结算,被告还拖欠的工资数额最多的达到了9370元,最少的也有1060元,对于未结的这部分工资,被告于2018年3月25日对六名工人统一各出具了欠条,出具欠条后,被告迟迟不给付拖欠工资,6农民工便将其告上法庭。
大通县法院启动诉调对接机制,“快立,快审”此案,收到了当事人的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