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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法院:百里告知,保障人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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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文慧  发布时间:2018-06-11 10:13:12 打印 字号: | |

大通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干警认真践行“两个绝对”具体化标准,将司法为民举措落实到刑事审判工作中,让人民群众不断增强对司法的获得感。

大通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受理被告人马某某交通肇事临夏自治州广河县人,2017年10月4日 凌晨1 时许,被告人马某某驾驶车辆载乘死者等人,从甘肃省张掖市至青海西宁市,在大通县宁张公路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致人死亡。

案件移送至法院后,侦查卷中虽有一份赔偿35000元的协议,但仅有一人签名,相关手续不全,承办法官多次联系死者其他亲属未果。为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刑事审判庭干警前住甘肃省广河县,经多方寻找,找到死者妻子并将案件情况告知。经确认赔偿协议真实有效,死者亲属表示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称自己年事已高,家中有5个子女,尚有2 个未成年子女,抚养子女困难多压力大。

了解到死者家中的诸多困难,办案干警及时通过电话联系被告人,告知其按法律规定应该承担的赔偿数额,并说明死者家中的实际困难,被告人表示自己会积极筹钱并于近期将赔偿款送到死者家中,帮助死者亲属解决实际困难。

办案干警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了被害人亲属的合法权益,解决了被害人家中的实际困难,诠释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真谛。

责任编辑: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