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推进“两个绝对”具体化工作中,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8年7月9日,大通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成功执结了16件劳务纠纷,追回农民工血汗钱6万余元,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拿到辛苦钱的农民工为感谢人民法官,亲手将写有“秉公执法,为民作主”的一面锦旗送到法官手上。
2016年3月,原告高某某、陈某某等十六名农民工受雇于被告王某某到被告承包的兴海县、哈尔盖、吉尔木等工地从事墙面粉刷工作,工程完工后,被告给付部分工资后,剩余6万元未付。大通县人民法院受理后,调解达成协议,被告王某于2018年6月30日前付清。协议达成后,在规定的期限被告未履行,原告等十六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大通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通过多方查找,释法明理,给被告人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说服被告人履行执行义务,给付16名农民工的工资,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