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佛某甲、米某某是大通县多林镇某村村民,也是年逾古稀的老伴儿。常言道:“养儿防老”,对佛某甲、米某某来说,虽然有儿子,但是两位老人长期与儿媳关系不和,家庭矛盾不断,养老成了问题。为了佛某甲、米某某的养老问题,村委会也出面多次调解,但最终没有一个圆满的结果。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二老将儿子儿媳告上法庭。
大通县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受理此案后,十分重视二老的养老难问题,在法庭案件排期满满的情况下,承办法官挤出时间,加班加点,前往二老所在村子,找到该村便民诉讼联络员,采取诉调对接的方式审理此案。
起初,案件调解一度进入僵持阶段,为打破僵局,承办案件法官又找村书记、村委会会计、附近邻居了解情况,千方百计打听清楚二老及儿子儿媳“家务事”,最终弄清他们的家庭矛盾缘由和家庭成员之间的“心结”。在此基础上,继续采用诉调对接机制,与村便民诉讼联络员、村书记、会计同行来到二儿子佛某丙家中,与两位老人佛某甲、米某某及其大儿子佛某乙、二儿子佛某丙夫妇细心诉调。承办法官及诉讼联络员、在场村干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法理情理“释法明理”,对双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说服老人子女自愿达成赡养协议,使二老的养老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