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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法院随执并化解三起连环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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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芝莲  发布时间:2018-07-25 17:16:1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大通法院民事综合庭调解处理并随案执行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与本案有关的三起连环纠纷。

2017年12月14日11时许,被告汪某某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沿大通县桥头镇向阳路自北向南行驶,至恒辉苑小区门口掉头时,与对向行驶的原告张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后三轮摩托车失控碰到自北向南行驶的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致使被告汪某某受伤,三车受损,发生交通事故。

该交通事故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被告汪某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张某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被告汪某某受伤后被送到大通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8天,期间花费医疗费22,311.37元,该医疗费全部由原告张某某垫付。被告出院后原告要求被告按照3:7责任比例承担医疗费,返还原告多垫付的医疗费15,617.96元,但被告拒付,遂产生纠纷,并诉之本院。 在审理该案的过程中,被告拒绝返还一分钱,辩称还要做伤残鉴定、还要二次手术,原告也一并要求被告承担车损的70%。

法庭释明不同的法律关系只能通过另外的诉讼程序解决,鉴于此,该案没有当庭宣判,给当事人一周的时间进行协商。最终通过庭后调解,就原告多垫付的医疗费、原告的车损、被告的二次手术费等可能产生的费用,按照主次责任,双方达成协议,并当庭履行:被告给付原告现金4000元,被告因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之外的其他费用及今后二次手术的一切费用均由被告自行承担,双方之间不再互相起诉。

调处并随案执结,而且有效化解了三起连环纠纷,虽然是一起小案件,却达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对营造社会和谐、节省司法资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责任编辑: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