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获一份甜美的爱情,登上婚姻的殿堂,是无数人的追求,然而这种追求,却成为了一些不法分子以结婚之名行诈骗之实的犯罪手段。近日,大通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借婚姻多次行骗的案件,被告人阿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一万二千元。
被告人阿某某,1998年7月15日出生于四川省,彝族,文盲。2013年11月25日阿某某与本县景阳镇郑某某登记结婚。2015年郑某某的表弟请求阿某某为其介绍四川籍女子为妻,阿某某伙同四川女子洛某、阿某根决定以假结婚为手段骗取彩礼。阿某根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冒用已死亡他人的身份信息与张某某结婚,骗得彩礼12万元,后三人逃离大通。从此,阿某某走上了骗婚的不归路,2017年5月、2018年1月被告人阿某某冒用他人的身份信息,在湖北、山东与他人假结婚,分别骗得彩礼各13万元,后在办理假户籍迁移手续时被抓获。
阿某某文化程度不高,行骗手段也并不高明,但又为何能连续成功作案?究其原因,是其主要利用了被害人年长未婚,急切成婚的心理。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小心婚姻诈骗,应在支付彩礼之前对对方的身份进行核实,以免上当受骗,如果被骗,一定要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