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通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解决一起农民工工资纠纷案。案件当事人是六名农家女,由于当事人家庭经济困难,路途较远,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主动启用“便民诉讼联络员机制”,在便民诉讼联络员的协助下,一天时间审结六件劳务合同纠纷,并当庭给付原告工资2万余元,及时、高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原告孙某某、吉某某等六人受雇于被告到被告承包的大通县伊佳苑餐厅做服务员工作,工作两个多月期间,工资一直拖欠未发。后被告因资金不足,无法继续承包餐厅,原告六人无奈离职,不再继续工作。原告六人多次找被告协商拖欠工资事宜,被告均以无钱为由拒绝支付。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六名原告分别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限期支付拖欠工资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