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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法院:多元化诉调对接解企业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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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炳德  发布时间:2018-09-27 17:48:02 打印 字号: | |

大通新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着大通县30多个住宅区,1000多户居民的供热,长期以来,因各种原因,供热方与业主的矛盾问题多,业主拖欠供热公司费用的问题年年发生,2018年大通法院共受理120件供热纠纷案件。为有效化解这些矛盾纠纷,大通法院积极启动多元化诉调对接机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受理供热矛盾纠纷案件时,承办法官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新老供热公司衔接不当,问题积压。大通新源供热公司的前身是大通中晨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现由大通新源热力有限公司接管供热,由于两个公司没有顺利交接供热,导致供暖费缴纳状况混乱,形成纠纷,同时由于新源热力公司未能掌握业主的基本情况,诉讼时无法提供业主的联系方式和居住情况,为案件的审理带来诸多不便,也失去了通过调解妥善处理纠纷的机会。

二是业主认识存在偏差。很多业主受传统生活观念的影响,对供热管理的性质和功能缺乏充分认识,对供热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了解,从而引发纠纷。

三是业主对取暖费的收取产生误解。认为没有签订供热合同可以不交取暖费,自认为暖气不热就不缴费,房屋无人居住就不交费,低保户可以不交费,从而引发大量欠费纠纷。

四是供热服务质量不到位。供热公司员工缺乏客户服务意识,对业主提出的供热问题不能及时处理,供热单位存在“重收费,轻服务”的现象,导致服务效果不好,从而引发业主不满,拖欠供热费的人多,造成纠纷。

针对这些问题,大通县人民法院采取有效措施:一是积极搭建诉调对接平台,延伸化解纠纷职能,与供热公司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多元化诉调对接,并指导对供热纠纷的调解,重点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予以司法确认。二是特邀人民调解员、法律工作者参与诉前调解,化解供热纠纷。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升居民及业主的法律意识。在小区发放和张贴供热宣传条例,开展巡回审判并邀请小区业主旁听,达到“审理一案、化解纠纷,教育一片”的目的。

责任编辑: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