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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法院召开脱贫攻坚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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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孟娟  发布时间:2018-10-22 10:30:05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落实西宁市委《关于选派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的通知》(宁组字〔2015〕101号)和大通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从严落实党组织结对共建帮村干部职工结对认亲帮户“双帮”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大组委〔2016〕18号)文件要求,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2018年10月18日,大通法院召开了脱贫攻坚推进会。

会上,认真总结了前一阶段“双帮扶”工作,安排了近期开展脱贫攻坚“双帮扶”工作,重点安排强调了脱贫攻坚“双帮扶”工作应注意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思路,并对脱贫攻坚必须要完善的“双帮扶”工作档案进行了部署。 会议最后,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光晨同志作了重要讲话。马院长强调,今年是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全院干警要高度重视,全力配合打好脱贫攻坚战。首先要明确开展“双帮”原则。

一要全部覆盖,不留空白。确保所有党员干警全部结对认亲帮户,每个贫困户都有结对认亲的帮扶干警。二要持续用力,帮扶到底。坚持做到“治贫、治弱、治乱”,任务不完成,责任不脱离。期间因结对帮扶党员干警调离、退休等影响“双帮”工作的,及时调整结对关系,接续帮扶,确保贫困户完全脱贫。三要统筹兼顾,相互补充。坚持做到“双帮”力量相互补充,相互支持,帮扶成效较好的党员干警可调剂投入到尚未完成帮扶任务的贫困村,确保全院帮扶任务统筹均衡发展。

其次要明确“双帮”的主要任务。院党总支、各党支部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推行“帮扶情况必述、困难党员必访、矛盾纠纷必解、公益事业必帮、重要会议必参加”的“五必须”制度,强化责任落实。院党总支书记、各党支部书记每年深入结对共建村开展共建、帮扶不得少于4次。党员干警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常来常往访民情,三个“讲透”顺民意,六个“必访”解民忧。党员干警每年到结对户家中开展工作不得少于3次,民宿2晚以上。

最后要强化责任落实。全院帮扶干警要坚决服从市县组织部门对城乡党支部“手拉手”结对的相关安排,做到不推诿、不扯皮。同时与被帮扶村党组织积极沟通联系,及时了解被帮扶贫困户家庭情况和困难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帮扶。最后要建立健全帮扶台账,党总支、各党支部对帮扶情况要定期开展督查考核,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昝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