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人民法院长宁法庭近期审结了一起帮工致死案件。刘某(原告)父亲因长期患病,无法外出打工。同村村民马某(被告)在自家建房时请刘某父亲帮工,帮工时,刘某父亲遭电击从房上摔下当场死亡。刘某家中有两个正在上大学的孩子,妻子体弱多病,家人无法接受这个不幸的现实,在办理刘某父亲的后事期间与被告及其家属多次发生冲突。在案件审理阶段,被告马某也向办案人员一再表示,因其家庭困难实在无力承担原告的损失,其情绪也异常激动。
开庭当天,承办法官并没有急于开始庭审工作,而是将双方当事人分别安排开来,对双方进行“背对背”调解。双方事发之初是出于邻里间的帮工好意,出现事故纯属偶然,双方所在回汉共居的村庄一向和睦安定,现因此次突发事故两方处理不当,不利于长期的和睦相处,应相惜相让。通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的情绪逐渐平稳,想法也渐归理性,最终在互相体谅、和谐平静的气氛中达成调解协议。
该案达成协议后,承办法官坚持不懈,紧盯执行,赔偿款全部自动履行完毕,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