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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法院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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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仁钦达娃  发布时间:2018-12-05 15:04:00 打印 字号: | |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新宪法修正案颁布实施后的第一个宪法宣传日,为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树立宪法权威,提升群众的法治观念、法治意识,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12月4日上午大通县人民法院认真组织干警在县城文化广场开展了集中法治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宪法宣传氛围。

在宣传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设点咨询、发放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就宪法修正案及“扫黑除恶”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并为现场群众发放了普法书籍、宣传册、法治宣传手提袋等,让群众了解到宪法的精神和实质,让群众进一步了解到宪法精神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在享受宪法权利的同时,更要承担宪法和法律义务。针对群众前来咨询的房屋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法律问题,宣传人员们也都耐心地进行了详细解答。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待群众答疑30余人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用法维权意识,指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责任编辑:昝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