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王某某等六名农民工高高兴兴来到大通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特向执行局的干警表达他们的谢意,感谢执行局干警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在临近年关为他们顺利拿到了执行款,使他们能高高兴兴过个年。
大通县法院在临近年关之际,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千方百计维护农名工合法权益,力争使他们回家过好年,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15件案件报请上级法院审核,利用执行救助系统为申请执行人申请了保险救助金81818元。
保险救助是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对全国法院涉民生案件中符合规定条件的经济困难申请人进行保险救助,与传统的司法救助不同,保险救助覆盖对象更广泛,救助方式也更精准,为确保救助的必要性及救助款项有效落实,申请时,执行人员需将申请人的账户信息一并提交执行救助系统,经上级法院的审批,保险公司直接将救助金转入申请人账户。
执行难是长期困扰法院的一项难题,在相当一部分的执行不能案件中,经济困难的申请人需要通过执行救助维护其合法权益。保险救助机制为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提供了新的途径,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拓展了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