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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车买来烦恼,法官倾力解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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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向升  发布时间:2019-04-29 09:11:55 打印 字号: | |

李某某于2018年9月以40200元购买赵某、生某一辆二手卡罗拉轿车,不久发现该车存在多方贷款抵押,李某某诉求法院解除该购买合同,要求二人返还购买车辆款。

2019月4月18日,大通县法院长宁法庭受理该案后,法庭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赵某和生某,均未能联系上。紧接着,案件承办法官前往该车辆购买地查找二位被告,还是未能找到。面对此情此景,原告李某某焦急不已。尽管如此,长宁法庭的法官还是未放弃查找该案被告人线索,多方打听到被告赵某的弟弟在大通县景阳镇下岗冲村。

2019年4月19日,承办法官前往赵某弟弟的住处查找二位被告下落,通过被告家人最终找到赵某与生某。

在找到二位被告后,向二位被告送达了法律文书,并当场调解,承办法官向二位被告释法明理,经过一番法理讲解后,说服被告赵某、生某与李某某达成了自愿解除合同协议,协议规定由赵某、生某退还李某某36600元车辆购买款,李某某返还了赵某、生某车辆。在协议达成后,承办法官乘热打铁,再次向二被告做履行协议规定思想工作,最终当场履行了协议规定。

责任编辑: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