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明国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上的讲话精神要求:“要将信息化应用能力测试纳入绩效考核,强化推进信息化应用主体责任”。大通县法院按照《大通法院信息化应用考核方案》,自5月13日起对部门负责人、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进行了上机考核。
本次考核严格按照院党组要求,结合法院实际,制定了详细的考核方案。考核内容包括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OA办公系统、文书智能编写、数字法庭开庭、网络庭审直播、院庭长“静默式”监管、文书直报系统、电子卷宗深度应用等系统的应用操作情况,达到人人对各系统熟悉操作和应用。对部分负责人、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进行分批次一对一上机考核。本次考核成绩为初试成绩,将在年终进行复试,两次考试成绩综合成绩纳入个人年底绩效考核。
通过本次考核,对全院信息化应用能力进行摸底,针对考核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现场培训和指导。以全面稳步推进大通法院信息化应用工作,形成各项工作网上运行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