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0日,大通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巡回法庭到本县桥头镇八一路社区,在该社区的大力配合下,利用一天的时间,成功处理了14件劳务合同纠纷,不仅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而且为社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李某某、宋某某等十四名当事人于2019年4月至2019年8月受雇佣于甘肃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到大通青海宜化有限公司项目部做临时工工作, 双方商定每日工资为150元,月工资按时计算,并商定工资每月25日前发放。但被告公司拖欠十四人工资,至今未付,无奈之下,上述十四名农民工分别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限期支付劳务工资共计14万余元。
立案庭收到上述14份诉状后,考虑到原告都是农民工,是一起典型的涉农涉民生案件,因此,庭领导十分重视,立即组织审判人员前去被告所在地送达,并及时巡回开庭审理,庭审中法官释法明理,当庭作出判决,及时维护了十四件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