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原告李某某因管护集体公益林时,不慎从山坡上滚落,致使其头胸腹部严重受伤、双腿瘫痪,后鉴定为二级伤残。李某某伤残后,个人生活很难自理,护理存在很大困难。为治疗伤情李某某花费了不少医疗费,这对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在生活陷入严重困窘之际李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大通县法院城关人民法庭法官在得知李某某的困难情况后,决定对李某某应承担部分的诉讼费予以免交,为期顺利“打官司”提供便利。
长期以来,大通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积极彰显司法人文关怀,重点加大对老、弱、病残、孤等社会弱势群众的司法保护力度,为他们减、缓、免诉讼费,保证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