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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法院开展“绿色发展•幸福大通”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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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红艳  发布时间:2020-08-31 10:40:44 打印 字号: | |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基本建成绿色发展样板城市的冲刺之年。根据《关于开展“绿色发展·幸福大通”集中宣传日活动的通知》大绿办发【2020】20号文件要求,8月21日大通法院在县静宁广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展板等开展形式多样的绿色发展宣传活动。

生态环境是生存之基、发展之源,也是民生之本,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留住蓝天白云,是全体人民福祉所系。在此次宣传日活动中,围绕《西宁市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促进条例》有关规定、绿色发展理念等内容广泛深入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知晓率。下一步大通法院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生态保护优先,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奠定决定性基础。


 
责任编辑:严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