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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法院开展宪法宣传日暨法院公众开放日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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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申涛 王鑫存  发布时间:2020-12-07 16:51:33 打印 字号: | |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大通法院迅速行动,周密安排,继开展集体宣誓活动后,又开展了形式多样的“12·4”国家宪法日暨公众开放日系列活动。

活动一:集中开展法制宣传

12月4日上午,大通法院干警在大通县桥头镇文化广场悬挂宣传横幅、展板,利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门前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并为来往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为群众答疑解惑。同时,借助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并转发“宪法宣传周”电子宣传资料,进一步宣传法治思想,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

大通法院“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国家宪法日的知晓率,提高了群众的学法守法意识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为构建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良好发展局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活动二:活动“暖冬普法进行时”

2020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大通县人民法院衙门庄人民法庭干警组成普法小分队在东峡镇衙门庄村开展法治宣传,主要针对宪法进行宣传,同时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宪法的重要论述通过通俗的语言给群众进行讲解,而且利用此次契机对互联网立案、开庭,青海移动微法院立案、调解、电子送达等进行宣传普及,现场群众踊跃参与,积极问询,在宣传干警的悉心讲解及答疑解惑后,群众了解了基本的宪法知识,同时也了解了利用信息化手段在掌上法院进行维权的操作流程。

通过这次宣传,群众不仅了解了党的方针政策,而且领会了宪法的基本精神,增强了宪法意识,并自觉去信仰宪法、遵守宪法。此次宣传,树立了宪法权威,也引导群众通过信息化手段感受到了宪法的温暖。

活动三:法制副校长“冬季送法进校园”

为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提高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020年12月3日、4日,大通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制副校长到辖区大通县第六完全中学、桥头镇中心学校开展冬季送法进校园活动,全校师生千余人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法制副校长围绕“树立宪法意识  维护宪法权威”等主题,为全校师生讲解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预防校园暴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相关法律知识,给同学们带来了一节生动形象的法治课。通过情景引入、案例释法的方式,解读法律条文,引导学生们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教育学生们要警惕“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念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守护好自己的内心,谨防从失德的行为演变成违法犯罪行为,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同时,引导学生遵纪守法,防范校园欺凌,学会自我保护,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次送法进校园活动是大通县法院在宪法宣传日到来之际,加强法制宣传工作举措的一个缩影,也是立足审判实践,落实司法职能,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有效抓手。不仅让广大学生进一步了解、认识到了宪法作为母法的重要地位,对宪法有了较直观的感受,而且激发了同学们学习和了解宪法知识的热情,进一步增强了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责任编辑:黄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