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及时有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村镇,化解在萌芽状态,大通法院积极采取巡回审判方式开展以案释法、送法下乡、开展司法服务等活动。为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的作用优势,就近审理案件,切实减轻群众诉累,大通法院加大巡回审判信息化运用工作力度利用 “巡回审判一体机”进行巡回审判。
“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日前大通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将一起危险驾驶罪的开庭现场搬到了被告人王某所工作的汽车客运公司,并当庭宣判。此次庭审活动使用了省高级法院统一配发的移动数字法庭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承办法官采取一边审理一边向到场的旁听人员讲解的方式进行,以庭审流程为主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依次从核实当事人到庭情况、宣读法庭纪律、核实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以及法律所加以的义务、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结案陈词、裁判宣告等环节进行庭审和讲解。庭审结束后,在移动数字法庭上可实现一键将庭审视频及笔录同步至内网中,极大地节省了书记员的工作量。
今年,大通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院陈明国院长对巡回审判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及《全省法院2020年司法改革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提出“探索推行新型巡回审判模式。加强巡回法庭、车载法庭、移动背包科技法庭建设”的要求,将巡回案件纳入了年底绩效考核办法中,要求法官在2020年至少使用移动数字法庭开展巡回案件一次,这极大地促进了本院移动数字法庭的使用量,避免了资产闲置浪费。截至12月初,大通法院利用移动数字法庭设备开展巡回22件,全程均采取录音录像,庭审结束后,由技术人员将庭审视频上传至新浪直播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