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通县法院少年家事庭法官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里,调解了一起离婚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法官,我同意离婚,但是我跟原告结婚时花了十多万,陪嫁的车也不让我开,原告是骗婚,她不让我好过,我也不让她好过!”承办法官在听完被告的话之后,耐心细致地询问了给付彩礼的数额,原、被告共同生活时间等情况后,又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原告表示同意返还部分彩礼款,被告同意原告拿回其陪嫁物及个人生活用品。考虑到被告情绪比较激动,且原告的陪嫁物等均在被告家中,达成协议后还牵扯到后续执行等问题,承办法官便决定以入户调解的方式解决双方的纠纷。
第二天,承办法官便带领法官助理冒着严寒到原、被告家中对该案进行调解。经过一个下午的耐心调解、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同意解除婚姻关系,退还部分彩礼。随后,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原告顺利将自己的陪嫁物及个人生活用品拿走,并当场给被告微信支付了返还的彩礼款。至此,本案顺利调解并执行完毕,达到了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法官入户调解的方式,也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肯定和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