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我院全体干警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干警在发生火灾时的自救、自护能力,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4月2日下午,大通县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包括院机关及四个法庭工勤人员在法院机关大院内开展2021年度消防演练活动,党组成员、副院长徐卫国同志出席并对活动作出点评。
此次演练活动邀请了大通县消安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为全体干警讲授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安全器材的使用规范,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参与帮助干警掌握了灭火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增强了对消防安全的责任意识。消防演练活动结束后,徐卫国同志对活动作出点评,他强调消防安全工作关系到每位干警的生命财产安全,全体干警都要深刻牢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要加强院机关及四个法庭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时时注意、事事注意,做到居安思危,有备无患。
此次消防演练活动,有效提高了大通法院干警的消防安全实战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增强了干警发生火灾后的紧急疏散和自救自护能力。今后大通法院将会继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