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锤炼岗位职责 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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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桂莲  发布时间:2021-04-27 17:42:05 打印 字号: | |

4月23日,王某手持身份证满脸焦虑的来到大通法院档案室。他告诉档案室工作人员,其与前妻包某十几年前在衙门庄法庭离过婚,现他本人准备再婚,但婚姻登记部门要求提供离婚手续。他去了衙门庄法庭,法庭工作人员告知其案卷已经归档入库,须到县法院档案室调取材料。

我院档案室工作人员根据王某提供的信息,立即通过数字化法院电子档案平台进行查询,但只查到其前妻包某与第一任丈夫的离婚信息,并没有查到与王某有关的信息。经档案室工作人员耐心询问,仔细甄别其话语中的信息点,根据工作经验,又询问王某是否有曾用名等情况,但依然无法查到与其相关的案件信息。此刻的王某情绪十分激动,档案室工作人员一边劝慰一边通过包某离婚案件中的时间点锁定时间段翻阅案件归档目录进行查找,仍无所获。面对激动的王某,工作人员提醒到,如果在法院离婚就会有一份裁判文书,如果在民政部门离婚就会有一本离婚证。王某恍然大悟,回想起家中确实有一本离婚证,对先前的激动言辞一再道歉,并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表示出极大赞许。

作为政法干警,百姓的烦心事就是我们的大事,就是工作的发力点,我们要以人民利益为重,以人民期盼为念,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淬炼在知行合一的实干中。办实事、解难事,正确掌握“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把档案工作抓实抓细,切实做到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

 
责任编辑: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