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审管办法官以原告主动撤诉的方式审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依据法律规定,普通程序撤诉案件应当退还50%案件受理费。因原告在外地,承办法官为当事人节约往返的诉讼成本,更好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办案效率,通过微信向原告释明了退费所需材料并发送了退费材料模板,让当事人将材料邮寄至法院后,及时将材料送至财务室办理退费。此举极大的方便了当事人,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缩短了办理时间,切实回应了当事人司法便利的新期待。
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审管办审判团队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办案过程中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提升案件质效,全力落实司法责任制,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