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个公司干了好几年活,我们下苦挣的钱现在要不来了。”这是多名农民工同时起诉大通某农业发展公司时在塔尔湾法庭焦急所说的话。2021年1月底,大通县法院塔尔湾法庭受理了三十多件农民工诉大通某农业发展公司的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多名原告均受雇于被告公司从事种植、除草等工作,双方口头约定干完活后被告付工资,但原告干完活被告只给付原告部分工资,剩余部分至今未付。
该系列案进行送达时,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外地拒不来法庭应诉,承办法官通过多种方式多次联系,终与公司负责人取得电话联系,但协商无果。因提供劳务的行为均系口头约定,原告均不能提供被告欠工资的书面材料,该案因证据不足,对原告明显不利。面对因暂时拿不到工资情绪激动、言论过激的原告方当事人,为避免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法官没有简单就案办案,而是从源头想化解办法,经多次再次与被告电话沟通,得知被告公司目前经济状况较差,无力支付农民工劳务工资。为维护多名原告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建议被告公司进行核算后向原告出具工资欠条,待公司运转后再行支付。2021年4月1日、4月19日塔尔湾法庭先后将近30多名农民工传至法庭,告知他们该公司目前的情况,法官结合法理与情理耐心进行释法解疑,同时为增强农民工的维权意识,给他们讲授了相关法律知识。听完法官的一番话,他们的情绪得到了平复,在感谢法官为他们尽力办案的同时也表示理解被告的处境,同意被告公司出具欠条,撤回起诉,待后期经营状况好转后再行给付。
群众事无小事,细微处见真情。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实在在成果,在今后的工作中,大通县法院塔尔湾法庭将继续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用更多方法、更多措施提供为民、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