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成立于1950年5月13日,1986年自治县成立,随即更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根据青高法﹝2019﹞111-2号《关于印发西宁市基层人民法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设立政治部(机关党委)、综合办公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少年家事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等10个内设机构和督察室,派出长宁、城关、塔尔湾、衙门庄4个基层人民法庭。
政法专项编制123名。截止2021年5月,实际在编干警115人。全院各类人员总数172名。派出法庭总人数52人,占全院总人数的30.2%,其中在编人员31人,占在编总人数的27%,聘用21人,占聘用总人数的36.8%。员额法官34名,硕士研究生学历1名,本科学历法官30名,大专以下学历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