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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法院: “温馨提示”方便当事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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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娟  发布时间:2021-06-04 10:37:30 打印 字号: | |

    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大通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积极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审判思路,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

    在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部分当事人在收到开庭传票后忘记时间错过开庭,严重影响原、被告双方权利的行使,尤其对原告而言,不按时到庭又无正当理由,法院会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其预交的诉讼费也不能退还,无形增加了诉讼成本。此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按时到庭,还会引起对方当事人的不满,给法院工作也带来诸多不利。为确保各方当事人能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大通县人民法院创新工作方式,根据案件需要,在开庭前一日对各方当事人发送温馨提示的短信,提示他们按时到庭以防耽误庭审。这样既避免了原告因自动撤回起诉而再次交纳诉讼费的风险,也保证双方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更为法院庭审工作提供了便利。


   “温馨提示”一个小小的举措,不仅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降低了诉讼成本,而且节省了司法资源,增加了司法的温度,赢得了当事人和群众的一致好评。此举也是我院 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黄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