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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三举措”彰显办实事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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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宝乐尔  发布时间:2021-08-30 16:43:52 打印 字号: | |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大通县人民法院切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贯穿于党史学习教育始终,贯穿于法院司法审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做到顺应民意、便民诉讼、解民忧愁,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宗旨,彰显司法为民温度。

一、“智慧法庭”应民意,线上服务“零距离”

法院诉讼材料事务繁杂,为便利群众及法官诉讼,避免诉讼材料递交接运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大通法院投资建设“智能云柜”系统。智能云柜系统是大通法院打造“智慧法院”的又一创新举措,其操作便捷、及时高效、安全留痕的特点切实打通法院的文书流转通道,实现对纸质文档的智能化管理,保证诉讼材料流转的时效性和安全性,促进审判工作高效运行。智能云柜系统是大通法院打造“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今后的工作中,大通法院将继续扎实有序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做好信息化服务支撑,为智能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打好基础,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

二、“夜间法庭”便民诉,司法服务“不打烊”

近几年,大通法院塔尔湾法庭诉讼案件逐年增加,送达任务日益繁重,但塔尔湾干警们始终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理念,坚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除正常工作时间以外,还根据具体案件需要,利用中午、晚上时间开展集中送达,尽最大努力确保法律文书及时准确地送达到当事人手中。

20193月起,原告李某曾两次起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刘某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李某于近日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因刘某外出工作早出晚归难以取得联系,法官无法在正常上班时间完成送达。为此,塔尔湾法庭干警于晚上在被告刘某家中找到刘某,并将相关材料送至被告刘某手中,为该案件的顺利开庭提供了有力的基础保障。通过送达过程中面对面的释法析理,及时掌握和了解案情,保障了庭审的顺利开展,从而维护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三、“巡回法庭”解民忧,司法便民“送家门”

为进一步将党史学习教育中“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落到实处,大通法院塔尔湾法庭积极发挥巡回审判职能,将法庭搬进农户家中送法上门,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实现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理念,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021721日,塔尔湾法庭受理原告陈某诉被告黄某离婚纠纷一案。法官接收该案件后因联系不到被告,便驱车前往被告家中送达材料,才得知被告腿部受伤,无法到庭参加诉讼,法官看到被告情况特殊,当即决定本案进行巡回审判,为被告减轻诉累。2021811日下午14时许,塔尔湾法庭审判员、书记员一行人再次驱车前往极乐乡下和衷村,在被告黄某家设立巡回法庭,公开审理了原告陈某与被告黄某的离婚纠纷案件。

自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以来,大通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真正把“民之所忧、民之所盼”作为帮群众办实事的着力点,坚持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责任编辑:黄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