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市县委当前安全防范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加强机关单位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维护机关内部良好秩序和全县安全形势稳定,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顺利展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及大通法院全体干警生命财产安全。
大通县法院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实施了一系列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
一是该院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实现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开展,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领导小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督察领导小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及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同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对全院疫情防控、防汛应急、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二是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常态化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设置导诉台,安排导诉员对来访的当事人和群众严格落实“双码核验”、体温测量、来访登记等措施;积极响应号召,组织全院干警接种疫苗,做好个人防护和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配备便民服务箱、急救箱等设施设备,供当事人突发意外情况时使用,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同时加强对法院警务安保、车辆管理、保密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的重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做到居安思危,有备无患。
三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相关应急准备工作,切实有效地实施预防和控制措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制定《大通县人民法院建党100周年期间安保维稳工作方案》《大通县人民法院防汛应急预案》《大通县人民法院保密工作制度》等,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和长效化机制。与本院四个派出法庭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认真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紧急情况信息报告制度等安全生产制度,切实提高突发事件的防范应对能力。
一直以来,大通法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做到安全管理常态化。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职责,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红色底线,筑牢全院安全生产防护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