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大通县法院长宁法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发挥辖区社区巡回审判点优势,做到诉讼服务在一线、调解审判到一线,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9月9日下午,长宁法庭在社区巡回审判点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庭审中,合议庭对双方争议原告主体是否适格、车辆维修费用等问题开展法庭调查、辩论,双方当事人在法官主持下有条不紊地开展质证、辩论、陈述意见等各项程序。庭审结束后,法官就地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调解,消除了双方心中的怨气,找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捋清了头绪,虽然未当场达成协议,但为促进案件的进一步处理打下了基础,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长宁法庭贴近基层司法需求、推动法治服务前置,积极利用巡回审判点推动巡回审判常态化、规范化,多选取赡养、劳务合同、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与村民生活及企业经营息息相关的典型案例进行“审判+普法”,深入村、社区、企业等,在群众身边开展巡回审判,促进乡村和谐稳定,司法助力乡村振兴,同时,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司法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畅通司法服务企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