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的深刻论断,为人民法院迈向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指出光明前景。近年来,青海省大通法院紧紧围绕智慧法院4.0版建设,凝心聚力狠抓法院信息化工作,把应用推动信息化放在优先位置,出实招、求实效,强力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完成从案件立案、审理、归档等全流程实时随案生成电子卷宗,有力推进信息化应用工作,助力审判质效全面显著提升。
打牢组织保证。院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化应用推广工作,党组高频次研究信息化应用工作,研究破解信息化应用中存在的难题,全力支持保障信息化工作稳步推进。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部门、责任人,建立了信息化应用推广长效机制。
强化制度建设。为确保办案系统管用、实用、好用,专门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大通县法院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六条监督促进措施(试行)》《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网上同步办案指引(试行)》等规范性制度,明确了电子卷宗应用推动方式、工作模式、应用要求和目标并将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通过制度建设,保证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深度应用,有效促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落地生根。
构建联动机制。构建 “各部门负责人是信息化应用推广第一责任人、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为直接责任人、审管办监督考核、综合办公室联合推动”的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的应用与推广工作格局,各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协调推进此项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抓实培训操作。为真正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成果,针对应用需求,及时编制操作手册下发各部门,方便干警及时掌握操作技能,通过视频会议、现场培训、开设“小讲堂”和“一对一、手把手”的“线上线下”培训操作培训,开展了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实操演练,现场口述生成流程和电子卷宗生成的要点,检验应用成效,并对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和梳理,提高应用效率。
注重精抓细管。以精细为导向,全面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深度应用,将应用情况纳入审判绩效考核数据中,实现案件审理过程的全程留痕和科学管理,不断提升了审判管理制度化、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后,审管办通过电子卷宗“日检查”“日通报”找准电子卷宗同步生成过程中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使院庭长、承办法官可以通过“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随时阅览卷宗、了解案件审理进度和对案件进行评查,为院庭长实现审判管理与监督职责奠定了基础,极大提升了办案效率和审判质效。
聚焦深度应用。大力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改变基于纸质卷宗办案的传统办案方式,网上办案愈发流畅,司法效率大幅上升。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着力推动诉讼电子卷宗从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流程环节产生的诉讼材料全部实时随案扫描转化生成电子卷宗。通过“四级联查”模式为提升电子卷宗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避免电子卷宗出现遗漏、错误和延误,法官、书记员、审管办、档案室同时对随案同步生成的电子卷宗质量进行监管,以达到卷宗生成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将审判执行全过程反映至办案系统上,保障每一个办案环节都有据可查、有迹可循,全面实现诉讼案卷的全程电子化管理,进一步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与信息化应用深度融合,以达到电子卷宗深度应用的基本要求,实现信息技术为审判执行工作助力增效,为案件办理、诉讼服务、司法管理智能化和智慧法院建设“提档加速”。尤其是引入第三方卷宗扫描归档外包服务,成立卷宗扫描中心,负责电子卷宗的随案同步生成、纸质卷宗的保管、编目整理、卷宗装订、归档等工作,为法官全面掌握案件材料及办理情况、左看右写双屏查阅案件材料、复用卷宗文字、智能生成法律文书、网上阅卷等有效减轻了案头工作,大大提高了审判管理效率和质量,书记员也可以此高效检查完成电子卷宗生成情况、案卷归档、电子送达等工作,减轻事务性工作压力,避免纸质卷宗在案件流转中材料丢失的可能,提高工作效率。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的线上运行,切实为法官办案减负增效,促进了审判管理、增强了法院透明度、提升了法院智能化水平。电子卷宗的深度应用,规范了审判程序、促进了流程再造、深化了司法公开、提高了办案效率,为司法责任制改革提供了坚强的科技支撑。
大通县法院信息化建设蹄疾步稳,步入发展快车道,信息化已成为衡量该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指标,信息化应用带来的方便快捷服务和工作质效提升,促进着大通县法院干警对信息化应用的态度从“要我用”向“我要用”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