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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聊不慎撞伤人 倾心调解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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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严琴琴  发布时间:2021-10-19 09:04:01 打印 字号: | |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社交方式不断更新,陌生人能够通过网络轻易找到“知己”,但网络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诸多问题。近日,大通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审理了一起由微信暧昧聊天引发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冶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21年2月14日23时许,被告人冶某某微信添加马某为好友,二人聊天时被马某丈夫马某某发现有暧昧言语,后马某某冒充妻子马某的名义继续与被告人冶某某聊天且索要红包,并约其到大通县极乐乡后庄村见面。被告人冶某某驾车到达后,按照马某某的微信信息要求将车辆掉头,后驾车寻找马某某时,等候在路边的马某某持一木棍欲截停其车辆,被告人冶某某见状未减速未停车,在看见马某某双手已触及其引擎盖时仍打转向继续驾车前行,致马某某被撞受伤。经鉴定,马某某损伤属轻伤二级。本案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没有简单的就案办案,而是从源头化解纠纷,多次组织附带民事诉讼原被告双方调解,指出本案中双方的过错及应承担的责任,最终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并履行被害人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出具了谅解书,双方握手言和。依法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官提醒:网络世界尽管能为我们提供便利,甚至是感情上的一时慰藉,但是互联网世界毕竟是虚拟的,我们不能沉溺于此,更不能影响家庭,在社交聊天中要掌握好分寸。同时,在网络社交中遇到问题和矛盾的时候,切不可一时昏了头意气用事,用冲动和暴力解决问题,而要冷静克制理性沟通和化解矛盾,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构建一个文明和谐的法治社会。


 
责任编辑:黄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