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做好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大通县法院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视疫情为命令,视防控为责任,采取多项有力举措,严把疫情关,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根据近期疫情防控形势,10月22日及时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动员会及时传达了“青冠指[2021]23”号及大通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大冠指[2021]16”号文件精神,专题部署本院疫情防控工作,明确责任任务、提出要求,进一步强化院领导、部门领导、干警责任意识和防护意识,有序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是根据院主要领导指示,由一名副院长带队,对诉讼服务中心、基层人民法庭等重点窗口、部门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开展专项督查,确保疫情防控责任及措施落实落细,做到疫情防控工作不松懈。
三是对内严格管理,取消各类外出培训学习、本院非必要聚集性活动,严格做到外防输入。对近期出省人员督促开展核酸检测排查。对院机关各出入口及安检场所等进一步加强严格管控,安排专人值守,认真做好体温检测、逐一扫“四码”,详细登记。
四是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发放和有效调配,对院机关和四个法庭负责安检的干警、窗口工作的干警发放了必备的防护用品,其他岗位干警配备口罩,部门配备消毒液,做好自我防护。诉讼服务中心、审判庭、安检场所、食堂等公共区域切实做好消毒工作,严格落实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五是对外严加管控。在全力出击战“疫”的同时,本院坚持抗疫工作与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及时在本院官网、公众号公布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事项的通告,畅通网上立案通道、实行12368、立案、信访热线,引导当事人利用移动微法院、青海网上法院等信息化手段,网上立案、电话咨询、网上开庭,切实满足疫情期间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尽可能利用移动微法院、青海网上法院等信息化手段,网上送达、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等不见面方式办理诉讼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