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大通县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告知和引导当事人通过青海网上法院、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活动。
连日来,该院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通过互联网开庭完成案件的审理。经过双方当事人同意,开庭前将《微法院线上诉讼指南(当事人使用版)》发送给当事人,指引当事人下载APP并在庭审开始前耐心告知其操作方法,庭审中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完成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通过互联网法庭完成案件审理。
通过互联网开庭,既能避免人员聚集,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又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今后大通县人民法院会严格遵守《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总结网上办案的各种问题及经验,积极推进青海网上法院、移动微法院的使用,通过“互联网+诉讼”模式,保障疫情期间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