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事纠纷看似只是家庭成员之间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在家事审判工作中,既有初入婚姻的年轻人,也有共历风雨几十载的老人,如何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当事人进行调解交流,有时对法官来说也是一种挑战。
近日,大通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就遇到了这样一个案子。被告唐某年近耄耋,当他第一次和子女来法院与主审法官何法官见面时,听着法官口中晦涩难懂的法言法语,老人脸上逐渐露出了窘迫的神情。
何法官敏锐地捕捉到了老人这一变化,便告诉他和随同的家人不用担心,接下来她会将相关的法律规定转化成更生活化的语言来进一步向大家解释说明,使得大家对法律有更透彻的理解。
通过与双方当事人的庭前调解,何法官得知本案的张某和唐某都曾各自经历过一段婚姻,所以二人本应更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婚姻生活。可是生活中的琐事,工作的忙碌,两人的聚少离多却再一次冲淡了夫妻之间的感情。
张某认为,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二人置办了一间商铺,所以要求将该商铺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折价变现20万元;同时自己为这个家庭任劳任怨,带孩子,照顾老人,所以还要求唐某给自己补偿款5万元;可是唐某的子女却认为张某并不像自己所说的那样,况且自己父亲年事已高,手里也需要一些钱养老,所以没办法拿出来这么多钱。双方就此问题争执不下,案件一度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法官在了解了本案的基本情况后,通过电话对张某、唐某及他们各自的子女进行了背靠背的调解,慢慢解开了双方的心结。看到“火候”已经到了,法官便通知双方来法院就本案进行了处理。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动之以情,晓理释法,最终唐某感谢张某这么多年对自己和家人的付出和无微不至的照顾,所以他同意张某要求其给付夫妻共同财产折价款及补偿款共计25万元的要求,并表示在当天就能把25万元给付张某,这也使得本案的案款得到了顺利执结。
一直以来,大通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以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不断汲取家事审判经验努力夯实家事审判的业务基础,以积极的工作态度和创新的工作方法不断提升化解家事矛盾纠纷的能力,以彰显司法温暖、人文关怀和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为民情怀投身审判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