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男婚女嫁已经成为适龄年轻人的自由选择,我国民法典也对结婚年龄作了严格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这样的年龄才算是法定结婚年龄。然而,很多地方仍保留着封建传统的风俗习惯,尽管法律明确规定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但也没有办法阻止父母们的一意孤行,由此阻挡了少女们乘风破浪,追逐梦想的脚步。
塔尔湾法庭下辖两镇三乡,受传统观念影响,早婚现象普遍发生。塔尔湾法庭曾受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原、被告经媒人介绍,相识日子不长就被家人安排结婚,而被告还是个十六、七岁的花季少女。婚后,小夫妻俩常因琐事发生矛盾,女孩回娘家居住,在娘家居住期间因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意外发现女孩怀孕了,但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妊娠。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无疑是将这个柔弱的女孩从山顶拉入谷底。原本以为会得到丈夫的关心和照顾,无奈却收到了丈夫向法院起诉的一纸起诉状,要求女孩及其父母退还彩礼。经过法官的普法明理、分析双方之间存在的问题症结、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在做了大量调解工作后,双方就彩礼退还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自2021年年初至今,塔尔湾法庭已受理了多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有一部分被告系辍学在家的初中生。为了使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杜绝未成年人早婚早育现象频频发生,塔尔湾法庭干警曾于10月中旬进校园开展早婚早育法治宣传,既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同时也达到了预期的法治宣传效果。
拒绝早婚,普法宣传任重道远。2021年已接近尾声,新的一年,塔尔湾法庭将再接再厉向辖区内各校、各村积极开展拒绝早婚法治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典型案例巡回审判等多种方式争取将法治宣传做到深入、透彻,让现代文明婚育观念进乡村、进民心,形成良好的社会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