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省法院对大通法院人民法庭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分享到:
作者:焦科伟  发布时间:2022-03-17 14:56:14 打印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庭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进一步抓好人民法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法庭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3月15日,省法院司法警察总队总队长李军一行到大通县人民法院对人民法庭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院党组书记、院长蒋清燕陪同。

督导检查中,李军总队长先后前往该院院机关及长宁人民法庭、塔尔湾人民法庭,对司法警察大队人员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安防设施、安检设备、防爆防护装备等进行督导检查,实地查看法院安检通道、审判法庭,充分了解“六专四室”建设以及使用情况,并认真与值班干警进行交谈。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院机关业务楼访客一体机不能正常使用、院机关及法庭储物柜老化,塔尔湾人民法庭防爆桶摆放位置不规范等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

督导检查完成后,李军总队长就该院做好人民法庭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安全保卫意识。人民法院及派出人民法庭安全保卫工作关系到法院工作全局,警队全体干警要认识到人民法庭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安保信息反馈和汇报,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全力做好法院、法庭安全保卫工作。二是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法院、法庭安保工作。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肩、履责于行,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值班备勤法警充分利用相关安检设备,认真对进入人民法院的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登记和安全检查,做到“逢进必检”和“三个一律”,确保法院工作安全有序进行。三是加强安保设施投入。对现有安检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功能正常、状态良好。按需增配智能储物柜、酒精检测仪等必要设备,做到设备设施和值班人员的双重保障。四是强化警务技能训练,增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司法警察要加强警务技能学习和常态化实战训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有可能发生在人民法院的突发性事件提前进行预判,充分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进一步提升司法警察履职能力,确保新时代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