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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助理解读《信访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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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鲜丽萍  发布时间:2022-05-24 16:14:42 打印 字号: | |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那么对信访人提出信访时有什么要求呢?

    首先,信访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其次,如果是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信访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机关、单位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机关、单位,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

(三)侮辱、殴打、威胁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毁坏财物;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六)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如果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黄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