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大通县人民法院长宁法庭秉承“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运用人民法院在线诉讼服务平台成功线上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避免了当事人因路途遥远增加诉讼成本,减轻了群众诉累,提高了司法效率。
唐某与田某于2015年登记结婚。由于双方属于异地婚姻,被告田某长期不在家,夫妻二人常年两地分居。唐某认为夫妻感情破裂,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助理积极与当事人取得了联系,被告田某表示愿意调解,但人在山东,由于疫情原因无法到庭。为妥善解决矛盾,法官助理告知双方可以通过人民法院在线诉讼服务平台进行线上调解,并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讲解了如何注册以及使用情况。开庭当日,承办法官及助理耐心引导及释法说理,原、被告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均同意离婚。
调解完毕后,法官及助理悉心指导,双方通过线上签字对调解笔录进行了确认,矛盾得到了妥善化解。
大通法院近年来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依托智慧法院平台,进行网上立案、线上庭审、电子阅卷等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民的服务,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实现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不误,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