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大通法院召开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院党组书记、院长蒋清燕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文慧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络员参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大通县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围绕《实施方案》中基层法院“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的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就实质化解纠纷中涉及的重点指标进行了通报,梳理并强调各部门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最后,蒋清燕同志就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了两方面要求:一方面是统一思想,精准把握改革精神。一是全院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省、市级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真正把改革的精神学深悟透,确保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抓得实、抓得住、有成效。二是将改革试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一把手”工程认真谋划推进,以开展学习研讨,进一步统一思想,加深认识,凝聚共识,通过制定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进一步落实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举措,有序、有力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三是立案庭要把好关口,提高发现提级管辖案件的敏感性,各审判业务部门也要主动发现,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要及时提交院长或审判委员会进行讨论。四是加强与上级法院沟通协调,各审判业务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落实责任分工。
另一方面是找准职能定位,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在“查明事实、实质化解、定纷止争”重点工作上下功夫。一是深化诉源治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形成诉源治理合力。二是推动繁简分流,加大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力度。三是积极推行示范裁判,规范裁判标准,以“规模化审理、标准化庭审、模板化裁判”力促同类型群体性纠纷高效妥善化解。四是落实判后答疑责任,法官答疑工作常态化,通过答疑引导当事人明确诉讼请求,固定争议焦点,正确行使诉权,理性看待诉讼结果,实现服判息诉。五是加强法官能力培养。强化法官业务学习及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不断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证据运用、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