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始终秉承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用足用好罚款、搜查、拘传、拘留、限制出境、纳失限高、悬赏执行、失信曝光、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依法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行为,理直气壮向“老赖”亮剑,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奋力展现大通县人民法院风彩,为创建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支持和司法保障。
近日,大通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顺利执行一起涉民营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拖欠了三年的货款得到履行,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使企业稳步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
2020年8月,严某向青海某水泥制品公司购买了一批水泥,下欠36万余元货款。经大通县人民法院判决后严某仍不履行义务,青海某水泥制品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恰逢新冠疫情防控时期,执行干警一面下沉到社区做志愿服务,一面利用网络查控及时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由于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执行法官多次电话与其沟通、耐心释法明理,通过网络查控、电话沟通等 “隔空执行”方式为双方当事人架起桥梁,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10万余元案款后,双方以达成执行和解的方式解决案件,让水泥制品公司领取了案款,解除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燃眉之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致力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执行力度,保护县域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健康、有序良好发展,为企业发撑起法治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