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通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推进法治建设,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巡回审判等多种形式进行校园普法,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增强他们的是非观、安全观。近日,大通法院城关法庭在大通第一完全中学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纠纷案,学校安排老师参加了旁听。
原告刘某、顾某的女儿刘某某是大通县第一完全中学高三学生,为给孩子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2022年1月21日二原告从二被告索某、代某处租了一间出租屋供孩子居住、学习所用。2月16日开学第一天晚上原告顾某与其女儿便睡在了出租屋内,凌晨4 时许,原告顾某惊醒后发现自己浑身无力,女儿已昏迷,拼尽全力挣扎对女儿进行施救并找其他租户及房东帮忙,但原告女儿已亡故,经城关派出所出警确认原告的女儿系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二原告将房屋出租者索某和代某作为共同被告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其赔偿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
该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积极举证、质证、辩论,充分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在场人员凝神屏气,专注旁听,一次庄重威严的庭审变成了一堂“以案说法”的普法公开课,让师生们零距离接触庭审、接受鲜活的法治教育,同时也给学校、老师和家长们敲响了警钟,无论在校内还是校外,都要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到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学校、老师应对学生普及相关的安全知识,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撰稿:张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