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通县人民法院以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目标,整合资源、融合力量、综合施策,积极探索多方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新路径,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群众平安幸福不断“加码” 。
不日,衙门庄人民法庭受理了原告马某与被告苏某、冶某、苏某分家析产纠纷一案,马某系入赘女婿,本案比较特殊的是马某的老丈人也是上门女婿。马某与苏某已离婚,但是家庭共有财产未做处理,马某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属于自己享有份额的家庭共有财产,但其老丈人认为都是上门女婿,自己为这个家任劳任怨,女婿也该跟自己一样,不应从拿走任何东西,而且马某与苏某已经离了婚,马某更不应该向家庭索要财产。由于双方争议比较大,思想都比较固执偏激,承办法官慎重考虑马某和被告冶某都是上门女婿,处理不好会引起新的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决定邀请当事人所在地的乡政府综治办工作人员及村委会工作人员在被告所在地村委会参与进行调解,以多元方式开展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原、被告也曾针锋相对、互不相让。但在合议庭的主持下,乡政府综治办工作人员和村委会书记,妇联主任对双方矛盾的形成进行了分析评判,分别对双方进行了亲情感化,普法教育。成功化解了双方矛盾,最终双方和解协议。原、被告双方对此次多元化调解非常满意,在场旁听人员对这种调解方式给予了高度认可。
通过此次多方联动、多元化解纠纷,达到了诉源治理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衙门庄法庭将继续开展与基层治理单位相互联动,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法治保障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