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徽在哪儿,法庭就开在哪”,大通县人民法院始终秉承“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理念,不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用实际行动有力印证“群众在哪里,司法温暖就覆盖到哪里,群众的需要在哪里,为民服务就延伸到哪里”。
近日,在衙门庄法庭阿家堡巡回审判点,法庭以巡回方式审理了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该两案被告为村民委员会,其中一案的实际欠款人确已死亡,原告诉请一时间得不到回应,承办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到巡回审判点积极主持调解,化解双方矛盾,原、被告一改之前的剑拔弩张,互谅互让很快达成一致意见。另一案因涉及案外人欠款,当天案外人也到场与原告协商,最终两案因当庭给付欠款,案结事了。
“有志者自有千方万计”,巡回审判作为灵活的案件办理方式,正是“枫桥经验”的一大展示,真真正正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