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大通县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正式揭牌。大通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清燕,中国人民银行大通县支行党组书记、行长马明利出席揭牌仪式,大通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保险业金融机构代表参加。
揭牌仪式上,蒋清燕、马明利二位同志共同签订了《大通县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合作备忘录》,为新聘任的两名金融纠纷调解员常敏、赵龙燕颁发了聘任证书,常敏、赵龙燕同志分别作了表态发言。成立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旨在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和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入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院、金融监管机构和银行保险机构化解金融消费纠纷的工作合力,依法、公正、高效地化解金融消费纠纷,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大通县域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蒋清燕同志在致辞中表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成立是落实最高院、人行、银保监会工作部署的具体举措,不仅实现了多元解纷机制在大通县金融领域的全覆盖,也开启了大通县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的新篇章,是大通法院与金融行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担当作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有效途径。大通法院将结合“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加大与人行的工作对接,继续探索创新纠纷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模式,完善各类纠纷的“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深入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延伸,不断健全与金融机构合作共建,加强金融治理的协同性、整体性,整合资源,发挥不同主体“定纷止争”优势,共同聚焦金融纠纷源头治理,为推动金融司法协作机制走向正规化、专业化、系统化提供有力保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共同促进大通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马明利同志指出,随着现代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和金融产品、金融服务不断更新迭代,金融消费者同金融机构之间的纠纷频次和种类也不断升级,为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畅通金融消费者权利维护渠道,决定成立大通县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这是一件普惠于民的好事,也是满足群众司法和金额需求的实事。此外,围绕银行职责他提出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认识;密切协作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压实主体责任,提升诉源治理水平的期望。
揭牌仪式后,大通法院与人行大通县支行召开座谈,就今后加强交流合作、强化协作机制进行了深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