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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衙门”今时样 司法为民润民心
——衙门庄人民法庭工作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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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通法院  发布时间:2022-10-13 10:30:16 打印 字号: | |

    大通县人民法院衙门庄人民法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全庭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围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统筹疫情防控与审判业务工作,以实际行动服务基层、服务乡村振兴,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告别“立案难”,群众司法满意度上升

为了解决“立案难”的问题,法庭立案工作人员积极指导原告注册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进行网上立案,若是没有备齐材料的当事人注册在线服务后便可在掌上法庭提交材料,后签收电子送达确认书,本院网上审核立案材料,并网上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交费通知书等材料,这样既解决了“立案难”的问题,及时受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同时,网上立案还方便了本辖区群众起诉不属于本法庭管辖的案件,对于这类案件,法庭工作人员依然耐心指导他们跨域立案、网上缴费、网上签收材料、邮寄材料、网上开庭等,大大减少了辖区群众维权的成本。此外,对行动不便的伤残、年老的当事人采取上门立案服务,既解决了当事人不便来法庭递交起诉状的困难,又能及时准确审核立案材料,确保委托人表达真实意愿,所提交的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

坚持调解优先,群众司法获得感上升

坚持发扬“枫桥经验”,在诉源治理上出实招,针对分家析产案件、入赘女婿离婚案件、相邻权纠纷案件、返还彩礼纠纷案件分析研判,制定调解方案、确定风险等级,并与镇政府、综治办、村委会、居委会积极协调,邀请人民调解员、心理疏导员、亲子协调员等参与调解工作。弘扬“马背法庭”精神,抬起“衙门”就群众,充分利用巡回审判点开展巡回审判,进行调解或者开庭,尽全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衙门庄法庭所辖区域处于多民族地区,婚姻家庭纠纷、劳务合同纠纷、相邻权纠纷风险点较多,防控任务相对较重,法庭针对该类情况尽可能采取调解的方式处理纠纷,或者释明法律规定,或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或者与当事人所在基层组织配合调解,大部分案件当事人撤诉或者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成效。

参与社会治理,群众司法安全感上升

助力打造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与村委会等积极沟通协作,开展诉调对接、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为基层社会治理及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法庭积极邀请乡镇和村委会干部参与案件调解,并与他们进行有效沟通协作,特别是巡回案件时邀请基层组织参与调解,起到了审理一起、教育一片的作用。积极发挥“一站式”诉调对接服务,诉前委派案件当事人所在地司法所进行调解,或者委派特邀人民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提高当地群众的政策、法律知晓度,结合法律“十进”活动,深入辖区广惠寺给僧侣发放宪法、民法典及党的民族政策方面的宣传资料,让党中央、省市县委方针政策和法律知识飞入寻常百姓家。

 


 
责任编辑:黄思思